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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我不想跟任何一方生活怎么办?

时间:2025-03-01|栏目:缙云刑事律师|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未成年人未成年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应由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够、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为未与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绝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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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的情况,参考孩子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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